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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召开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命名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
zhanglan      本站原创      2011-06-16

  6月16日上午,苏州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命名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苏州市图书馆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国强,市政府副市长王鸿声,市委副秘书长蔡公武,市政府副秘书长陆俊秀,市文广新局局长汤钰林出席会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区文化部门有关负责人,市属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命名表彰的保护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由蔡公武副秘书长主持。
  徐国强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近30年来文化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在文化建设立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此,在新形势下,首先要提高非遗保护的思想认识。他要求,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非遗法》实施这一契机,推动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内的苏州文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其次,要在具体工作中加强非遗保护,进行科学保护、分类保护和依法保护。他勉励申报成功的各单位再接再厉,发展生产性保护,做优生态性保护,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汤钰林局长作了非遗保护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了在三区三城建设中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着力解决的课题,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了部署。
  会议期间,举行了苏州市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的授牌仪式,并且公布了舞龙灯、苏派鸟笼制作技艺,金属凿刻等共24项第五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以及香山工坊、苏州刺绣艺术馆、常熟古琴艺术馆等12家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保护示范基地。
  目前,我市已有昆曲、古琴艺术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6项,名列全国各主要城市前茅。已公布了五批共118个市级名录项目,其中,29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64个项目被列入省级非遗名录。

主管单位: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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