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下午,2011年度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下达工作会议在市文广新局会议室召开。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计财处处长张铁铮,市民保办主任龚平、副主任王燕,市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各市(县)、区文化部门非遗工作负责人以及2011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王燕副主任主持。
张铁铮处长就今年我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政策变化作了介绍,对责任书制订提出了要求。
龚平主任总结了2009、2010两年度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完成情况,并对2011年度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了要求。
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自2005年设置以来,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了资金投向、使用与管理思路。特别是近三年来,这一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中更加规范、更重实效。更加规范体现在:1、基本形成了“三个三分之一”的格局,即:三分之一用于名录项目抢救保护经费;三分之一用于传承人经费(包括项目传承资助和传承人补助);三分之一用于非遗保护基础性建设(包括非遗普查、名录项目建立申报、数据库建设及宣传展示等)。2、建立健全了项目责任制。3、采取了申报制。4、相关行业协会参与专项资金申报、确定立项、跟踪考核与验收全过程。更重实效体现在:在做好资料抢救保存的基础上,对有条件的项目(主要是传统技艺、传统美术项目),要求制作代表作品由政府非遗保护部门收藏,作为建成后的苏州市非遗保护交流中心藏品。从2009、2010年度该专项资金落实情况来看,苏州评弹学校(评弹项目)、江苏省苏剧团(苏剧项目)、苏州任嘒闲大师工作室(苏绣项目)、苏州博物馆(苏裱项目)和张家港乐余文体中心(沙洲哨口板式风筝制作项目)都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下一步继续做好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1、进一步完善责任制,规范操作。主要解决好两个关系,一个是过程与结果的关系,“既看结果,也看过程”(在每个环节上把好关),“既看过程,更看结果”(一定要见实效);还有一个是协调好多方关系,特别是保护责任单位与传承人之间的关系,保护单位要担起责任,也要发挥传承人积极性,做到好事办好!2、要加强传承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中特别要注重传承人扶持与继承人培养,根据非遗活态性、传承性的特点,对专项资金扶持的效果测评,基础是看抢救资料、保存作品,核心还是要看是否有效传承。3、要创新专项资金使用见效的工作思路与工作模式。考虑要总结一些项目的保护责任单位和传承人在使用该项资金后在保护、抢救方面见实效的经验,分类分析指导,在面上推广。4、鼓励非遗保护投入多元化。一是保护资金配套,市里对国家、省下达的专项资金配套,也希望各市(县)、区对市下达资金配套;二是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将在今年底前对本年度安排项目的资金使用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