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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两级财政加大非遗保护资金投入
佚名      省文化厅      2010-12-10

  今年以来,国家和省级财政加大了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累计拨付专项保护经费和引导资金2719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入1199万元,省级财政暨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投入1520万元,用于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近年来,我省的昆曲、古琴艺术(虞山琴派、广陵琴派、金陵琴派、梅庵琴派)、南京云锦织造技艺、中国雕版印刷技艺(扬州雕版印刷技艺、金陵刻经印刷技艺)、中国剪纸(扬州剪纸、南京剪纸、徐州剪纸、金坛刻纸)、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苏州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中国传统桑蚕丝织技艺(宋锦织造技艺、苏州缂丝织造技艺)、端午节(苏州端午习俗)等八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继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位居全国之首。为了进一步加大项目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国家从今年起将“人类代表作”作为重点保护的示范性项目,并向我省下拔了590万元的专项保护资金。同时,我省还有11个国家级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补助450万元,98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获得中央财政补助79万元。
  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投入,综合运用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多种方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单一项目、单一类型的保护模式向多措并举、共融并存的综合性文化生态保护转化,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系统、科学的保护,是今年我省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省财政专门下达了39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37个省级项目的保护,下达了55.2万元对138名61周岁以上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补助,还投入154.8万元用于启动区域性整体保护试点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社会宣传和专项工作。与此同时,还积极利用文化经济政策,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开展地域特色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充分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通过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对南京云锦品牌国际化、姜堰溱潼民俗文化园等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助、补助、贴息共9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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