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作为吴地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又是文化部、财政部确定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五年多来,我市按照国家、省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既是一个探索实践的过程,也是一个创新思维的过程。特别是近年来,我市从实际出发,坚持政策性扶持与生产性保护相结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做了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
一、政策性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构建坚实稳固保障体系
2004年以来,我市以被列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为动力,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04年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在苏州召开之际,我市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确定了“文化遗产保护日”,每年6月28日的相关纪念活动已成功举办了5年。2005年6月,我市又率先公布了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截止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省、市、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体系,各级名录项目均居全国、全省城市前列。同时,我市建立了以分管市长为首的9个相关部门组成的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市及各县、市区先后成立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的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更好地推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自2000年以来,我市先后成功地承办了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保护·苏州论坛”、四届中国昆剧艺术节和中国评弹艺术节、五届中国(苏州)昆曲国际学术研讨会等一系列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还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路,有助于苏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回归民间、走向社会,打响苏州文化品牌。
(二)政策法规、专项资金“双管齐下”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04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了《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办法》、《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等规章。2006年至今,随着《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关于苏州评弹艺术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继出台,我市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对昆曲和评弹的政策扶持体系。
从2005年起,我市根据《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专项拨款300万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奖励工作,五年共计1500万元。12个市(区)也都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累计落实专项经费7425万元。2005年至今,我市累计投入专项资金共计8925万元。2008年,“苏州市文艺传承奖励专项资金”的启动,将昆曲、评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推向了更为广阔、纵深的层面。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我市还积极吸收多方资金,建立多渠道投资和多种经济成份的产业模式,提高了团体和个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近年来,苏州社会民间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投入已超过10亿元。
(三)因地制宜,全面深入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自2005年起,按照国务院和文化部的相关部署,我市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高度出发,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科学有序地开展普查工作,至今年6月已基本完成。我市共新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2094条,全市分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938个。目前,以市(县)、区为单位的《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编辑工作已经结束。通过此次普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现存状况,为重点保护、有效保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市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保护氛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不断地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为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社会基础。
二、生产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多元价值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地向纵深推进,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多年的政策性扶持为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构建了坚实稳固的立体式保障体系,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流变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单纯依靠政策性扶持已远达不到保护工作的要求及目标。为确保其活态传承,促进其良性发展,必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民众的现实生活中汲取发展动力,将其置于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寻找生产性保护的途径,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动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结合自身特点,重视引导,对部分民众基础较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
(一)积极引导扶持,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保护工作格局
近年来,我市在原有以保护传承为主题的基础上,在一些传统手工艺集中的地区,通过精心规划,分别建立起了集生产、销售、展示乃至研究为一体的保护基地,其中吴中区胥口镇、高新区镇湖街道还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与此同时,采取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一批以传统手工艺为主的专题博物馆、展示馆和陈列室和由民间投资的保护基地也纷纷建成,保护基地建设已凸显积聚效应。为了鼓励、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更好地开展,2007年,市文广新局和市财政局共同下发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与奖励实施意见》,并与同年开展了苏州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的评选工作。到2009年6月,共有三批35个保护示范基地得到了命名与奖励。这些在抢救、传承、保护和展示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正发挥着积极的示范作用。
(二)探索市场规律,发掘传统技艺的当代价值
苏州的传统美术、技艺历史悠久,绵延千年,在全国工艺美术11大类中,苏州就拥有10大类共3000多个品种。在已公布的前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60个项目中,传统美术、技艺类项目约占一半,这些项目在弘扬文化、传承技艺的同时,也发挥了不小的资源利用效应。到2008年底,苏州市从事传统美术、技艺制作及相应配套的企业(公司、作坊、工作室、个体经营户)达5450家,从业人员20万余人,年总产值超过20亿元。而其中尤以苏绣、玉雕、核雕及明式家具制作等项目发展迅速。
“刺绣艺术之乡”镇湖街道现有绣娘8000多人,加上苏绣行业相关从业人员11000多人,占街道总人口的一半以上。一条长1700多米的刺绣街,汇集了300多家经营作坊和工作室,是集设计、制作、销售为一体的特色街。一批绣娘走出苏州,在全国70多个大中城市开设了150多个刺绣销售点,刺绣业已成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目前,全市刺绣从业人员达8万余人,年销售总量为8亿元之多。玉雕生产者和个体从业人员达1万多人,年产值高达6亿多元;光福舟山村共有核雕从业人员1千多人,年产值达6千多万元,相关产业收入占据居民收入的八分之一;由苏州红木雕刻厂以点带面的明式家具制作技艺,现共有8万多人从事相关产业,总产值达6亿多元。
(三)发掘节令内涵,感受传统文化的现代魅力
近年来,一些彰显苏州文化特色的庙会、节令活动的内涵被不断地发掘和拓展,其多样丰富的形式内容深受群众欢迎。在传承地方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节庆经济效应,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具有鲜明苏州地方特色、以神仙庙为核心的苏州阊门地区的“轧神仙庙会”,至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轧神仙庙会”短短三天中人流量超过100万人次,参与群众遍及六县市和无锡、上海、杭嘉湖等地,周边商圈的交易额都达1.5亿元左右。已成功举办了30届的“寒山寺除夕听钟声”活动,从第一届的120余人到第三十届的5500余人,共有约13万人在除夕夜亲临寒山寺,聆听新年钟声。“吴地端午民俗文化节”已成功举办了五届,吸引了大批市民和国内外游客前往,共计20万人,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同时,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应。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途径,生产性保护同样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当代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以至交融统一、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生产性保护所作的探索实践,使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又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更具生命力、延续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活态流变性的特殊文化形式,我们今日所能见到的包括传统技艺、曲艺在内的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不是历史某一时段的定格,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生产过程中一代代继承、又一代代创造出来的,它自身具有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一特征,决定了我们必须将其置于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实施生产性保护。与静态的、博物馆式的保护不同,生产性保护是一种带有生产性质的保护方式,更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形态和传承特点。这种具有现实性的保护方式,更为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保留其核心技艺的方式,使其在新的文化生态中得以更好地继承和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动态保护。应该说,它本身就是一个带有现实意义的更具生命力、延续性的抢救、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
第二、生产性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回归现实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传统手工技艺曾经在人们的家居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在生产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创造和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时至今日,虽然它们中的多数已经不再是生活之必需,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今日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其中所蕴含的多方面的价值需要得到人们的重新认识和发掘利用,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实施生产性保护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保持其本真特点的前提下,不断赋予传统的遗产形态以合理适当的现代内涵,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完善其相关产品、刺激其市场需求,来帮助人们重新认识、接受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以此唤起整个社会对于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弘扬新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精神,使其重新回归现实生活。
第三、生产性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社会经济“同生共赢”。金融危机背景下,以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依托的文化产业呈现出的反经济周期特点,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对于我们化危机为机遇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和参考价值。对于一些民众基础仍然较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大实施生产性保护的力度,将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变为现代的经济资源,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多元价值和多元效应,开发出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并通过事业、产业联动,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苏州特色、辐射面广,能够经受金融危机考验的文化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对于文化保护与经济开发的良性互动、对于我市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将起到积极的实践意义。
三、政策性扶持与生产性保护有效结合,开创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局面
随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推进,保护工作的根基逐渐稳固,保护方式的认识日益成熟,今后的方向也更为明晰。下一阶段,我们将在坚持政策性扶持的同时,继续推进生产性保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寻求多元发展道路。生产性方式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多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实践的经验结晶。我们将积极坚持政策性扶持与生产性保护相结合的途径,以努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深入地开展。
第一、总结试点经验,将文化创意产业“推出去”。近年来,我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进行的积极探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涌现了一批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生产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在得到新的发展空间的同时,既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扩大了就业,又保护和传承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类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企业达几十种类别,如传统刺绣、雕刻、家具、造船及曲艺等。我们将对这些企业进行综合研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实现一举双赢。与此同时,我们将总结经验,推广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发展模式,以传统文化资源优势与当代经济机遇的融合为契机,培育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使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具现实性、时代性和发展性。
第二、培育文化生态链,使苏州传统文化“活起来”。回顾历史,诞生于苏州的“百戏之祖”昆曲,在其发展、盛行的明清时期,带来了诸如剧装戏具、苏绣、缂丝、宋锦和民间乐器制作等的繁荣,并在发展中自然地形成了文化生态链。从中我们不难看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关注与培育其生态土壤,这一生态本身是一个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并不断循环的体系。苏州种类繁多的传统工艺美术、丰富多彩的传统节令活动和戏曲表演,以及独具魅力的饮食文化,都有条件在抢救、保护和传承中,引导其形成活的文化生态链。我们必须合理利用、科学整合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使其融入休闲文化、旅游文化,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打造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
第三、建设特色文化功能区,使苏州文化遗产资源利用“深下去”。经过多年的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一批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如高新区镇湖的刺绣集聚区、吴中区胥口的雕刻集聚区等,这些以手工技艺为主的集聚区引领着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地发展。然而,集聚区在一定程度上还体现着自然的市场化聚合,主要是“个体”或“小企业”的集约化发展。随着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将在集聚区的基础上,在特定区域的文化带中建设和培育一批体现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和现代文化创意特点的文化产业功能区,将初创的文化产业引入到“深加工”阶段。特别是要通过一定区域内的文化遗产生态链效应和跨区域的文化遗产资源整合利用,产生超越地域范围的“溢出”效应,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形成控制力和影响力,促进区域文化的整体发展。如在苏州古城文化带中建立以传统手工艺和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桃花坞”文化功能区,在古运河文化带中建立蚕桑丝绸文化功能区,在太湖文化带中建立沿太湖工艺美术文化功能区、在沿长江文化带中建立民间艺术表演文化功能区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程,五年多的实践探索,同样也是一个理论不断完善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学习的精神、求索的精神,不断推动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文化“软实力”成为苏州经济发展的“硬支撑”,努力开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