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汤钰林
苏州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数千年的演变衍生出繁荣的经济、荟萃的人文和丰厚的文化遗产。今天的苏州站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已经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完成了“第一个率先”,正努力争取在“第二个率先”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在基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辛勤耕耘下,我市从实际出发,坚持政策性扶持与生产性保护相结合,坚持项目性保护与生态性保护相结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
一、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
(一)政策性保障体系日趋健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全新而又极其重要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文化苏州”行动计划》、《苏州市“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为全市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及文化发展纲要。自2004年开始,我市从完善法规、健全组织、财政保障等多个方面入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系统的政策保障。
1.加大法律法规建设力度,打造坚实的法制保障
2.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形成完善的制度保障
2004年10月,我市成立了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管理办公室,专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2005年7月,由市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实现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全面指导。市(县)、区也相应建立了协调机制和专门机构。同时,我市充分重视专家的力量,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及相应的专家咨询机制,以规范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评审考核工作。
3.政府投入和社会运作并举,确保充足的资金保障
根据《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05年建立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专项拨款300万元。12个县级市(区)也重视对非物质遗保护工作的投入。自2005年至今,全市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共计8925万元。与此同时,我市还建立起多渠道投资和多种经济成份的产业模式,积极吸收多方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政府资金的投入和奖励引导下,苏州社会民间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投入已超过10亿元。大量资金的注入,有力推动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性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项目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和最主要的抓手。为此,我们围绕名录建设这个中心,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因地制宜,全面深入地开展普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文化部的相关部署,我市高度重视,科学安排普查工作,至2009年6月已基本完成。我市新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2094条,全市分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938个。目前,以市(县)、区为单位的《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编辑工作已经结束,为科学有序地做好非遗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2.夯实基础,建立完善的四级名录保护体系
苏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1年和2003年,昆曲和古琴艺术先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2005年,我市率先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公布了第一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2个。至今年6月,我市有24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64个项目被列入省级非遗名录;共公布了四批94个市级名录项目;所属十二个市、区共公布县级名录项目184个,基本形成了四级名录体系,使得一大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了行之有效的保护。
3.抓住关键,探索传承保护机制建设
在申报和公布名录的同时,我市把项目传承人认定和传承人制度的建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的关键抓紧抓好。2007年11月,我市制定《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资助暂行办法》。2008年6月,认定并公布了第一批134位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至2009年6月,苏州市已拥有国家级传承人28位,江苏省级传承人57位。两年来,我市在专项资金中安排了150万元,对21个项目的49位传承人实施了项目传承资助。通过与保护单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继承人、传承内容、达到要求和时限,定期考核,真正把保护传承工作落到实处。
二、探索性实践不断创新
政策性保护和项目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石。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层、全面推开,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就必须创新思路,勇于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途径。
(一)突破常规,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思路创新就是为遗产保护开创活路。为此,我们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征与内在发展规律,认真剖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现状与保护工作所面临的“瓶颈”:政策性保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保障,但是仅仅局限于“输血”,无法提高其“造血”功能而增强其自身的活力。项目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但随着工作的深化,就必须重视对项目间存在的广泛、必然联系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文化环境要素予以更多的关注,开展生态性保护。在此基础上,我们有以下两点认识:
1、生产性保护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更具生命力、延续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对于一些目前民众基础仍较强、并有一定社会需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大实施生产性保护力度,通过保护核心技艺、完善相关产品和刺激市场需求等环节,发挥其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使其在新的文化生态中得以更好地继承和发展,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积极加以引导、扶持,发展、形成文化创意产业。
2、生态性保护强调通过保护主体多元化、保护措施多样化、保护内容多面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整体式保护。要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传承和发展的土壤,使其自然有机地融入现代社会生活。更要正确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要素间关系和项目与社会文化环境间关系,促其形成互为联系的生态链,以维护其原真性和完整性,从而保持相关项目旺盛的生命力。
(二)大胆实践,走科学保护之路。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依靠思路创新,更要付诸实践,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完善。新世纪以来,我们探索实践生产性保护和生态性保护,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1、生产性保护持续发展。
我们本着“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的宗旨,探索市场规律,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加大实施生产性保护的力度。苏州的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历史悠久,涉及生产实践和生活需要的多个领域。全国工艺美术11大类中,苏州就拥有10大类共3000多个品种。2008年底,我市从事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及相应配套的企业(公司、作坊、工作室、个体经营户)达5450家,从业人员20万余人,年总产值超过20亿元。其中以苏绣、玉雕、核雕及明式家具制作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发展尤为迅速。
我市在一些传统手工艺集中的地区,通过精心规划,建立起集生产、销售、展示和研究为一体的保护基地。吴中区胥口镇、高新区镇湖街道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刺绣艺术之乡”镇湖街道现有绣娘8000多人,加上苏绣行业相关从业人员11000多人,占街道总人口的一半以上。一条长1700多米的刺绣街,汇集了300多家经营作坊和工作室,集设计、制作、销售为一体的特色街,刺绣业已成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目前,全市刺绣从业人员达8万余人,年销售总量达8亿元之多。
通过打造苏州传统民俗活动品牌,重燃百姓热情。具有鲜明苏州地方特色、以神仙庙为核心的苏州阊门地区的“轧神仙庙会”,至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轧神仙庙会”短短三天中人流量超过100万人次,参与群众遍及六县市和无锡、上海、杭嘉湖等地,周边商圈的交易额都达1.5亿元左右。已成功举办了30届的“寒山寺除夕听钟声”活动,从第一届的120余人到第三十届的5500余人,共有约13万人在除夕夜亲临寒山寺,聆听新年钟声。“吴地端午民俗文化节”已成功举办了五届,吸引了大批市民和国内外游客前往,共计20万人,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同时,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应。
2、生态性保护方兴未艾。
苏州实施生态性保护,从实际出发,主要从培育生态土壤和落实项目生态链两个方面入手进行探索实践。
一是培育生态土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只有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同,才能焕发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回归民间、融入当代社会和走向国际,是实践生态性保护的重要措施。
深深“扎下去”,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长久传承的群众基础。2007年5月,苏州市启动了“幽兰飘香——昆曲走进百万未成年人”普及工程,至2009年5月底,在100多所大中小学校7万余名中小学生中演出350余场。受其影响,曲社活动兴盛起来,中小学“小昆班”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中国昆曲博物馆的“昆剧星期专场”绵延不断,昆剧电视星期专场播出愈千场。苏州评弹成立了面向百万中小学生的“苏州评弹学校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吴文化与苏州评弹”专题讲座和示范演出走进中小学;“评弹鉴赏选修课”扎根高校;广播电视书场“日日有”。去年6月28日,我市开通了江苏省第一个市级非遗网站——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网,开辟了全新的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信息交流和宣传功能。
积极“走出去”,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以青春版《牡丹亭》和经典版《长生殿》的推出为契机,推动昆曲艺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行”、“全国著名高校行”。两部巨作已巡演200多场次,在30余所大学演出,大学生观众超过30万人。形成轰动一时的“苏州昆曲现象”。苏州昆曲的足迹踏遍祖国各地,远渡东亚、北美、欧洲和澳洲等地区,实现了走向全国、走向年轻人和走向国际舞台的三大突破。
举办高层论坛和各种节庆活动,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评论氛围。作为定点承办城市,我市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国昆曲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两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和五届中国(苏州)昆曲国际学术研讨会,为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交流、研究、传播和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二是实践项目生态链保护。我市科学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社会文化环境间、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门类间的联系,积极探索项目生态链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发展不仅要求内部各要素彼此协调,而且要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我们对昆曲遗产保护采取了两个“五位一体”为支点的网络化系统,即:以“中国昆剧艺术节和虎丘曲会、中国昆曲博物馆、苏州昆剧传习所、江苏省苏州昆剧院、一批昆曲演出场所”为五位一体;以“建立中国昆曲研究中心,办好苏州昆曲学校,打造昆曲之乡和活跃曲社活动,做优昆曲电视专场和建立昆曲网站以及昆曲演出传播、海外交流中介机构,制定昆曲保护法规”为五位一体。这一系列举措,有效刺激了昆曲内部各要素间的交流,也促进其与社会文化环境发展的协调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7年11月,我市下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与奖励实施意见》,并开展相应的评选工作。已先后公布了3批35个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的建成和开放,一方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展示、展演、传承、研究、推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以“文旅联姻”为特点的基地如:周庄昆曲基地、同里民间戏曲基地及桃花坞古琴教学基地等“双遗产”展演展示工程,使传统的非遗更好地融入了当代生活。
苏州的传统民俗活动众多,如:“寒山寺除夕听钟声”系列活动、沧浪区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元宵灯会、金阊区的轧神仙庙会、太仓市的七夕节等。通过打造此类活动,促进了与之相关的戏曲表演、祭奠仪式以及饮食文化、工艺美术品等项目的复兴,形成了活的文化生态链。吴中区胥口香山帮营造技艺、光福雕刻技艺、高新区镇湖苏绣技艺等,都形成了当地传统技艺项目发展的生态链。工业园区胜浦镇以水乡妇女服饰、宣卷和山歌生态链为主题,打造了“胜浦三宝”文化品牌。
三、“非遗”保护事业任重道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于提高苏州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至关重要,这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们仅仅迈出了一小步。今后,我们要着力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向全面、深层方向推进,为把苏州建设成“世界文化名城、中国文化典范、长三角区域文化中心”的目标而努力。
(一)以“两大保障”为根基,加大政策性扶持力度。
政策性扶持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全局,政府要进一步发挥导向、规划、组织、协调、扶植、保障、监督和监控等作用。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苏州市保护、继承、弘扬昆曲遗产工作十年规划纲要》、《苏州市昆曲遗产保护条例》、《关于苏州评弹艺术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苏州评弹艺术传承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扶持农村、社区书场开展评弹长篇书目公益演出的奖励办法》等法规文件。修订《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办法》,将其上升为《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适时制定《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引入社会资本,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传承资助、技艺保存、史料挖掘、研究交流、特需人才引进和优秀人才培养等工作,确保各项保护计划顺利实施。尤其要从财政、税收、融资、价格和工商管理等方面实施政策优惠、倾斜,鼓励开创性实践,支持积极、有益的生产性保护探索。生产性保护是开放性、生长性的保护,需要放在苏州开放性经济建设发展的大格局中,给予政策的引导和推动。
(二)以“三大举措”为重点,大力促进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既能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能力,又能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价值。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依托的文化产业呈现出反经济周期特点,这对于我们化危机为机遇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文化产业将成为苏州市新一轮发展的支柱产业,今后三到五年,计划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增长速度要超过25%,争取到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使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名列全国大中城市前茅,使苏州成为服务江苏、接轨上海、辐射长三角的文化产业高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对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将起到独特的作用。
根据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的“天然”优势与现有产业基础和特点,重点采取三大举措实施生产性保护:一是全面“推开来”。我市近年来涌现了一批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生产的企业,企业在拓展新发展空间的同时,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扩大了就业,又保护和传承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我们将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培育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使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具现实性、时代性和发展性。二是重点“突出来”。将苏绣、三雕(玉雕、核雕、石雕)等基础好、上规模的产业,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完善,提高创造能量,打造成苏州产业结构中的支柱产业,以服务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大势。三是资源“凝起来”。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一批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这是带有“个体”或“小企业”集约化发展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升级和“深加工”,通过一定区域内的文化遗产生态链效应和跨区域的文化遗产资源整合利用,产生超越地域和行业范围的“溢出”效应,建设和培育一批文化产业功能区,酝酿、筹建“桃花坞”文化产业功能区、古运河蚕桑丝绸文化产业功能区、沿太湖工艺美术文化产业功能区、平江历史街区传统演艺业产业园区等。
(三)以“四项战略”为抓手,全力开展生态性保护。
一是“植进去”。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口相传、代代相授,后继者身上的技艺越来越少。当务之急是技艺抢救工作,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以静态方式将其转换为有形存在的“记忆工程”。与此同时,尽快把老一代的绝艺植入到继承者身上,并在社会大舞台上不断实践,实现活态传承。二是“融进去”。受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线,我们将转“送”为“种”,积极挖掘、培育潜在的受众群,通过四个“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机盎然地“活”在受众中:结合“文化惠民”工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广阔的城乡,融入民众生活肌理之中;结合素质教育,融入中小学教材和教学规划之中;结合人们的日常闲暇生活和传统节日民俗、人生礼仪习俗,以生活化、开放式保护,使其回归、渗透进民众生活样式之中;结合特色、重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展示,创造广大民众参与、体验的良好气氛。三是“树起来”。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性保护基地和集收藏、展示、演艺、研究和交流于一体的专题性或综合性博物馆。建立中国昆曲演出中心,完成中国昆曲博物馆、中国评弹博物馆二期工程(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馆)建设,尤其要以实体、硬件建设为依托,发挥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作用。同时要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建设,实体化建设与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同时规划、实施。四是“糅起来”。分级、分类、分批建立文化生态功能区,依托古村落、古镇、历史街区和古城等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生态功能区的试点,并逐渐推开,在古运河沿岸、阳澄湖沿岸、太湖沿岸、沿江地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厚、密集地区建设文化生态功能区,让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糅合、相依相存,让文化遗产与自然环境、文化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和谐相处,并发挥其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当前,苏州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刚刚结束的苏州市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三城”、“三区”建设目标,即要把苏州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城乡一体的示范区,成为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以此为准绳和方向,从大处着眼,从点滴做起,创建政府推动,社会支持,专家学者、艺术家、企业家联手,全社会主动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工程,逐渐构筑起立体、整体、多维和开放的生态保护体系,切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持续开展,为苏州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作出特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