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人民政府于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的精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自2005年以来,我市在积极开展建立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工作的同时,切实有效地着手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已有昆曲、古琴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有24个项目列入第一、第二批国家级名录;有64个项目列入第一、第二批省级名录;有94个项目列入第一至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84个项目被列入各市(县)、区的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形成,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从而进一步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有力地推动了保护工作的深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