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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又有35项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佚名      本站原创      2009-06-30

 

 

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9620公布了“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苏政发[ 2009 ]94号)。其中,苏州市有18项被列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7项被列入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截至目前,苏州市已有64项先后被列入第一、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的精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自2005年以来,我市在积极开展建立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工作的同时,切实有效地着手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已有昆曲、古琴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有24个项目列入第一、第二批国家级名录;有64个项目列入第一、第二批省级名录;有94个项目列入第一至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84个项目被列入各市(县)、区的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形成,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从而进一步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有力地推动了保护工作的深入进行。

主管单位: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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