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文化部、教育部和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的通知》。该通知得到了全国各省文化、教育部门的积极响应,各地已经初步拟定规划,着手落实该项工作。
据了解,《通知》旨在推动未成年人在各级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特别是“十五”期间国家彩票公益金扶持建设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和县以上各级文化馆、群艺馆等,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让未成年人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和魅力,增加保护和传承“非遗”的责任感,培养“非遗”传承人,并建设一支“非遗”校外教育教师队伍。
《通知》规定由各地文化部门组织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学者及代表性传承人,深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定点为学生和教师进行授课、培训和辅导;向未成年人介绍当地“非遗”的历史渊源、发展现状及文化价值,并教授传承技能;组织“非遗”展示展演团队开展活动;编纂“非遗”普及辅导读物;定期举办青少年“非遗”知识竞答等活动;举办各种“非遗”青少年传承教育成果交流展演、展示活动;条件成熟后再命名一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青少年传承实践基地”。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制订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活动,并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以省为单位推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青少年传承实践基地”候选单位;各级各类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要把该传承教育活动纳入常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