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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情况进行调研
ff      非遗办      2015-03-27

      3月24日至26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王根伟主任、周根祥副主任一行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我局纪委书记李振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剧装戏具制作技艺、冲山佛雕、宋锦、同里水乡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吴罗织造技艺(四经绞罗织造技艺)、“胜浦三宝”(宣卷、水乡传统妇女服饰、山歌)、御窑金砖制作技艺等项目,并与传承人、传承单位做了面对面的交流。26日上午,为全面了解大市范围内《条例》的执行情况,调研组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邀请各市(区)相关负责人及传承人、保护单位、示范基地和行业协会代表参加座谈。

根据实地调研和座谈情况,调研组对近年来苏州非遗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特别是《条例》实施一年来,各地在非遗保护宣传、机构完善、人员增配、资金落实、工作规范等方面都有新的新举措。2014年我市以“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顺利加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3个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一批代表性项目或传承单位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示范基地殊荣。这些工作实绩的取得充分说明了《条例》实施情况整体良好。同时,调研组指出了目前非遗保护工作在传承经费不足、传承人员结构断层、传承单位用房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阶段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通过此次调研,我们将在《条例》规范下,进一步厘清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症结。在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上下功夫,使非遗保护事业在法治轨道中健康发展。

主管单位: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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