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文化厅批准设立第三批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市同里水乡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张家港沙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功入选。
文化生态保护是指在某一特定区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文化空间、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等形成共生共存、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维护其真实性、活态性和完整性,使其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能力得以充分实现,是整体性、系统化保护文化遗产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推进当地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增强社群的历史认同、文化认同和社会认同,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将起到积极有益的作用。
我省自2011年启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目前已设立三批共8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上2013年已批准设立的常熟虞山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市现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已达3个,位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