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第二批国家级非遗代表作名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非遗项目 > 国家级名录
灯彩 扩展(苏州灯彩)
区域:苏州市      类别:传统美术      编号:GJ-02-Ⅶ-0349-02
       灯彩 扩展(苏州灯彩),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传统美术类项目。是一项集“扎、糊、剪、绘、饰”等多种技艺于一体的民间手工艺。始于南北朝,兴于唐宋,盛于明清。史传宋代苏州灯景之盛已不逊于汴京,明清更是在古典园林建筑技艺和“吴门画派”艺术影响下形成独特艺术风格。
       该技艺以工艺细致、制作精良、结构巧妙而著称,具有“精、细、美、雅”的艺术特色。它以丝绸、纸张、竹木和铅丝等为主要材料,工艺包括“扎、糊、剪、绘”四项纯手工技艺。要求艺人全面掌握造型设计、裱糊灯体、套色剪纸和绘画装饰等工序技巧。其中,扎架、裱糊、剪纸、绘画、装饰等技艺,因制品的色彩、规格不一,须上下衔接,道道把关。
       苏州灯彩以苏州古典园林亭台楼阁为灯体造型,以上乘丝绸面料为灯身,以吴门画派技法绘制灯面,以苏州套色剪纸为灯花。苏州是全国仅有能保持挂灯、壁灯、座灯、大型艺术灯彩、人物灯彩组合景等五大类120余品种制作的地区。苏灯制品门类齐全、品种丰富、造型独特、色彩雅丽、装饰华美,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全国灯彩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
       1959年,《亭台楼阁灯》在全国花灯比赛中被评为第一名。二十世纪80年代,苏州灯彩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制作了大型组景灯彩(亦称为第二代苏州灯彩),如《武松打虎》《红楼梦》《济公活佛》等,同时借鉴影视舞台艺术表现手法,配以光电、声响等效果。二十一世纪,参与苏州国际旅游节“水上游船”的制作,被称为“流动的灯彩”。
主管单位: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
版权所有: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网
苏ICP备13059002号